继《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及《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还将出台《关于学校校长公选指导性意见》、《关于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办学质量达到一定标准奖励办法》、《大力发展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4个配套文件。
昨天,市教育局就4个配套文件的主要精神向媒体做了通报。针对大众普遍关心的公办幼儿园会不会改制的问题,市教育局局长蔡杰明确答复:在这一次教育改革中,现有的国有公办幼儿园不会进行改制。
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
我市将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举办优质的各类型幼儿园。在主城区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应与住宅同步建设,引入优质品牌办园,迅速成为优质教育资源;在农村要利用小学收缩校点后空出的校舍举办幼儿园、幼儿班,提高农村幼儿入园率;在流动人口聚居的区域,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因地制宜举办幼儿园、托儿班,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市教育局局长蔡杰强调,这一次教育改革中,现有的国有公办幼儿园不会进行改制。政府首先是要稳定现有的幼儿园和幼儿教师队伍,要保障困难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幼儿园。其次,采取存量不动,增量部分采取多元化的办法,吸纳民间资本,依照公办的标准建设一批民办的幼儿园,解决公办幼儿园不足的问题。这次改革,目的在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幼儿教育体制,无论公立还是民营,政府都要严格履行自己的公共责任、进行充分有效的公共服务。
保障每个适龄少儿接受义务教育
蔡杰说,通过改革,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进一步科学规划和调整现有学校特别是主城区学校的布局、布点,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都有一个公费学位,不留盲区和盲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面实施免费教育,其中民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的学杂费标准减免学生的学杂费,所需费用财政补贴,以促进教育公平;加大新建住宅小区学校的建设力度,尽力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安排。
由于公办学位不足委托民办学校招收的公费学位,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照小学每人每学年800元、初中每人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助。
2010年民办高中教育比重力争达到40%
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公办教育为主导、民办教育为主体。以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高中阶段教育领域,支持公办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合作办学,实现多元化、集团化和规模化办学。积极拓展民办教育发展空间,高中阶段教育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发展民办来实现,迅速扩张高中阶段教育总量,到 2010年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比重力争达到40%,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有效解决教育资源短缺与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之间的矛盾。
中小学教职工实行聘用制
蔡杰说,这次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就是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制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
中小学校长公开选聘制。通过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竞选演说、答辩、教育专家组评价、民主测评等程序,由教师、教育专家、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社会代表各按一定的权重公开选举产生校长。副校长原则上由新任校长提出候选人、学校党组织考察、教代会表决通过后,由校长聘任,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试行党内直接选举产生。
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全市教职工按人事管理权属全部进入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教职工人事关系和档案纳入市、县(市)区分中心管理;学校(单位)在编制范围内科学设置岗位,通过分中心聘用教职工;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新增教师由学校(单位)在公开考核、竞争择优、双向选择的基础上从分中心自主聘用,报同级人事和教育部门备案。对于连续工龄满10年(含10年)以上的教职工,原则上由原学校(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聘用。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教职工,保留公办学校教职工身份,人事关系交分中心管理。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工资由民办学校发放,原档案工资作为调资、晋级、计算退休费的依据,社会保险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