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择优选调宣传部中层干部2名和一般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平阳县范围内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干部。
二、选调对象的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宣传工作,大专以上全日制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层副职2名: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原单位任中层正职或副职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以及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
2、一般工作人员2名: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其中1名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1名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管理能力。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4、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地址:县府大院2号楼3楼310室),联系电话:63721601 667771
(三)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8月8日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和加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成绩的60%和40%,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写作,各占笔试成绩的60%和40%。部分岗位加试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管理。获县级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笔试、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选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