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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阳光高招网上咨询周23日开始

北京考试报  2008-6-24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第三阶段将于6月23日至27日进行,届时将有上千所高校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开展志愿填报指导和相关咨询。这是教育部连续第六年举办“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

  据介绍,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实施“阳光工程”。为规范高校招生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公开及时,教育部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各类招生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要求各地把政策规定、报考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名单、高校招生章程以及防欺诈警示等招生考试各个阶段考生须知、应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集中在“阳光高招”信息平台上告知考生。教育部“阳光高招”平台网址为:gaokao.chsi.com.cn/。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明确高校招生工作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把每一所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都及时地对社会公开。教育部今年还将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对游离于招生体制外自行招生的考生,以及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生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阳光高招5问答

  问:什么是高招“阳光工程”?

  答: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教育部自2005年开始实施以“六公开”和 “六不准”为重要内容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阳光工程”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问:“六公开”包括哪些内容?

  答: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是“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教育部要求有关部门规范、明确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在报名、考试、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

  (一)招生政策公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制订的实施细则或招生办法。高等学校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及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办法;有关高等学校公布本校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的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的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二)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在本地区招生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本地区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名单;经有关高等学校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以及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有关高等学校在本校网站或教育部指定网站公布本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以及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公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和本省所属高等学校在本地安排的高职(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高等学校公布本校分省分专业统考招生计划及其他招生形式的招生计划。

  (四)录取信息公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分专业计划缺额数、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有关高等学校的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分数线、高等学校公布本校录取结果查询办法、本校分省分专业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平均分。

  (五)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公布本地区、本学校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联系方式。

  (六)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在本地区发生的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结果及时予以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问:“六不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据有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和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问:对违规者如何处罚?

  答:对有违规收费、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规模、不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擅自录取考生等行为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主管校领导要立即停职检查,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处理;违规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对协助、参与非法招生活动或向考生违规收费的招生工作人员,将严厉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什么是学籍电子注册?

  答:近年来,有少数高校无视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经省级招办自行录取新生,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因此,教育部明确要求实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当年省级招办录取结束后,将各高校在本省(区、市)录取的新生数据报教育部。教育部在网上公布各高校经省级招办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后上网核对本校录取名单,网上有的学生即予注册,取得学籍;网上没有的学生要么是省级招办上报录取数据有误,要么是自行录取。属于前者,学校要及时与学生来源省级招办复核更正;属于后者,即学校违规招生,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待学生学习结束发不了毕业证书。

  国家已实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毕业时所取得毕(结)业证书要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并上网供社会查询,而每一份毕(结)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是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数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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