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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解析--魏敬淼

网讯教育  2008-6-19

    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已正式出版,综观经济法部分的内容,突出的特征是:删减了一些繁枝末节的东西,突出了重点内容。从大纲的这种变动可以预见,今年是继2007年之后,又一个好年头,望考生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力争通过今年的努力通过司法考试。

    下文将结合2007年的考试大纲,对今年经济法部分的大纲进行全面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对2008年经济法的司法考试作一展望与预测。

    整体看来,今年大纲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一章竞争法、第五章财税法、第六章劳动法和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上。尤其是第一章竞争法和第六章劳动法,第一章竞争法部分增加了反垄断法,删除了拍卖法、招标投标法;第六章劳动法部分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一定是考试的重点;《劳动合同法》出台之时及实施前夕的社会轰动效应,加之该法的实施对经济活动产生的现实影响和该法适用主体的广泛性,使得该法一定是今年乃至今后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预计反垄断法和劳动合同的分值会在10分上下。

    接下来具体分析每一部分的变动情况及可能对司法考试带来的影响:

    第一章竞争法,共两节内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了两节内容:拍卖法、招标投标法,同时删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市场竞争原则。这种调整使得该部分内容的重点、考点非常清晰: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着重掌握每一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标准和规制措施。

    第二章消费者法,内容没什么大的变化,去掉了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征 ;产品和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的概念及其规则、产品质量责任。这对考试没什么大的影响,考点、重点与难点没有发生变化。

    第三章银行业法,几乎没有变化,去掉了商业银行概述、银行监督管理法概述。这对于考试没有丝毫的影响。

    第四章证券法,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第五章财税法,去掉了会计法一节的内容,税法、审计法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在必读法规上删除了《会计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这使得考生的负担减轻,更加明了考试的重点就是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和税收征管法的征管措施。

    第六章劳动法,变化较大,增加了劳动合同法,由于《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规定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规定有些不一致,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自然要删除原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在司法考试中,劳动合同法是所有经济法的必读法规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其分值预计是最高的,一定会超过5分。另外,提醒考生,虽然必读法规中没有列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但该法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劳动争议历来是主要考点之一,一定要给与足够的重视。

    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该部分去掉了概述一节;将土地管理法中的临时建设用地、非农用地的内容取消;将城市房地产法中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去掉,同时增加了建设规划这一知识点。就必读法规而言,删除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加了《城乡规划法》。从大纲的这种调整可以看出,该部分内容更加侧重于农用地的保护与建设用地的限制与管理,基于此,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中的建设规划管理、房地产交易将是重要的知识点与考点。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从必读法规中删除了,但不意味着该部分内容不再涉及,由于《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中均有相应的内容,因此相关内容考到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

    第八章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微调,删除了环境和环境问题,增加了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环境行政纠纷处理程序  环境民事纠纷处理程序),这种变化对考试应该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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