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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报名确认 自考课程合格可免试

网讯教育  2008-3-27

  2006年北京市申请教师资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3月5日举行,考生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的,申请教师资格证时可免考。元月6日—9日(上午9:00—下午4:0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相当于教师职业准入考试。对于师范类等专业毕业生可直接认定,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先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普通话水平达标,方可申请。申请北京市教师资格没有户籍限制,外省市考生在京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回户籍所在地时,依然有效。考生报名确认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张,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考试费30元/门,到北京教育学院(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办理。

  另据悉,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还要通过普通话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分三级,考试采取口试方式,分I 型卷(供外籍和外族人士使用)和II型卷,试卷包括4部分:读单音节字100个(10分)、读双音节词语50个(20分)、指定材料(《测试大纲》)朗读(30分)、抽签说话3—4分钟(30分)。

来源: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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