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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中职毕业生首发就业报到证

网讯教育  2008-3-22

  享受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待遇

  今年,自考学历的中职学生毕业时将首次领到就业报到证,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完成本职学习任务的同时,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专业学历,政府职能部门还将为这些学生的就业广开方便之门,增加其就业竞争力。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毕业时,如果取得了高一层次学历的自学考试学历,将享受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样的就业待遇。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将为这些学生签发毕业报到证,效力与高校毕业生签发的证件一样。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学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能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部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

  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生可凭借相关材料申请领取毕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普通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来源:泉州网-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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