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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上半年会计从业考试3月19日-23日网报

网讯教育  2008-1-4

  东财函[2007]94号

  各镇街财政分局、各培训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广东省2007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定于6月1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的方式进行。即考生首先在东莞财政网上提交报名申请表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成功后须到东莞市会计学会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1、报名对象: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

  2、报名时间:2007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23日。

  3、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与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持异地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东莞市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三张。

  4、网上报名方法:

  (1)考生登录东莞市财政局网站(cjz.dg.gov.cn);

  (2)进入“财会园地”栏目;

  (3)进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线报名”;

  (4)按要求在《报名申请表》内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按“确认”键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5)进入“已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查询并打印”栏目,在相应位置输入姓名及证件号,确认无误后按“查询” 键;进入后按“打印”键打印《报名申请表》,并交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要求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已确认的报名信息,考生不得自行修改。

  (6)在2007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23日期间,持已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及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到东莞市会计学会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未办理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东莞市会计学会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四楼,联系电话:22482696)

  (二)培训机构报名:

  培训机构的报名仍采用网上上报“考生报名数据资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1日至2007年4月13日。

  四、考试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3]182号及粤价函[2003]245号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5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65元。

  五、准考证领取

  个人报考考生请于2007年5月28日——6月1日期间到东莞市会计学会领取准考证,培训机构请于2007年6月4日到东莞市会计学会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推荐使用广东省财政厅编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系列教材。

  七、学历认证

  若报名点对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所提供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该考生提交通过有关省市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教育网站对其有效证书编号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或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代理点的学历认证书。(东莞市代理点地址: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22861696)

  八、证书发放

  对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的,发放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东莞市财政局

  二○○七年三月一日

来源: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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