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贵州省黄平县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各单位,要求3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手机铃声全部更换为宣传黄平的统一彩铃,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并以此作为衡量是否热爱家乡的标准。虽然该县宣传部的廖部长说,县里没有做硬性要求,更换彩铃完全是个人的自觉自愿。但多数干部则称这是强制行为,且许多人是自费使用。
此新闻自被报道之后,来自各方的不同观点纷纷而至,批评的,表扬的。但总的来说,是批评多于表扬。在这里,笔者也发表一下个人的见解。
现在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其薪金待遇不一定都相当的好。政府下发这样一个红头文件之前,应该考虑到,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其手机是否由政府配备?其话费是否由政府报销?如果这些前提存在的话,政府下发这样一则文件是无可厚非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理所当然。这样,不但干部们无话可说,同时也体现了政府为家乡经济的发展正在出谋划策,并非在其位不谋其政,素位就餐。这样的政府则是值得其它地方的一些政府学习的。社会在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政府部门的领导如果还抱着老传统不放的话,那么,这个政府就很难带领其管辖地区发家致富。此地政府能够想到利用统一彩玲的方法来宣传家乡,确是一个很好的方案。这一点是值得大家肯定和褒奖的。
现在,再看一下黄平县的实际情况:文件是以红头文件下发的,是硬性规定的。而干部们则需要自己来负责这部分支出,这无异于是一种权力侵略。在法治国度,任何公共权力都应该是有边界的,用“法无明令即禁止”的原则来约束权力扩张的“欲望”,同样,用“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来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无端的限制。很显然,我们的国家正在努力的向更为法治的台阶迈进。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这个看起来不大,实则后患无穷的权力侵犯事件,就必须引起重视。如果这样的权力侵略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那么在那些地方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公民的权利就会逐渐“失守”,到那时恐怕就不仅仅是彩铃这么简单了。诸如其他涉及公民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权利都可能会被权力肆意掠夺,野蛮拆迁、强制收费、无摊城市等等便是典型。
因此,如何制止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略”就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而刚刚在人大通过的《监督法》则给出了一个响亮的答案:对权力进行监督。依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如果今后哪个地方再有此类“统一彩铃”等侵犯公众权利的“红头文件”,那么只要同级人大常委会启动相关的程序就会在第一时间撤销它。
另外,这样的举动,会给人们一种地方保护的感觉。彩铃市场本是植根于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只要其内容健康、经营程序合法,无论何种彩铃都有平等接受消费者选择的权利。黄平推行的干部彩铃统一化,实质就是彩铃消费领域的“歧视性”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旦,投资商从中体会到了这些内容,黄平县不但不会将原初的动机实现,反而会产生相反的结果。
笔者认为,当一个地方政府制定一种比较“前卫”的规定时,应多考虑考虑其执行后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或者能够集思广益,使更多的人们能够参加到其中。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就是这个道理。
来源:华育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