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教育
  会计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报关员考试 保险代理人 营养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物业管理
  教师资格考试 秘书资格考试 职业经理人 心理咨询师 外销员 物流师资格考试 礼仪培训
  翻译资格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 造价工程师 驾驶员培训 营销师 职业技能 论坛 公务员考试
首页 高考 大学 考研 MBA 成考 自考 民办大学 司法考试 公务员考试 计算机培训 英语培训 职业资格考试 网络课程入口
公务员考试培训
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大纲 |公务员报名 |公务员考试科目 |公务员考试试题 |公务员面试 |公务员考试用书 |公务员培训 |
  公务员考试辅导
  公务员考试排行
 ·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
 ·申论历年考情总结及20...
 ·2007年国家公务员申...
 ·公务员考试申论最终备考...
 ·中公网专家备考点拨(五...
 ·中公网专家备考点拨(六...
 ·中公网考前常识充电之法...
 ·中公网考前常识充电之刑...
 ·中公网考前常识充电之刑...
 ·专家点拨:公务员考试考...
  公务员考试热点
职业资格考试培训
网讯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考试科目

申论:立法拖欠工资罪是和谐社会之所需

网讯教育  2007-12-6

  “没有怪招难讨薪”,如今却成了流行语,至少说明了治理欠薪问题仍是步履维艰。显其难,最重要的还是对欠薪者的处理较轻,连“伤筋伤骨”的程度也没有达到。如果让恶意欠薪者遭受牢狱之苦,我想那些无良老板在拖欠员工工资时能不考虑后果吗?所以说,全国人大检查组来广州执法检查期间,广州市提出“对欠薪者实施重罚,严重者可以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是一个好建议,它再一次让饱尝欠薪之苦的民工兄弟看到了希望。

  如果今后《刑法》中真有了“拖欠工资罪”,对治理欠薪就有法可依了,“你再欠,就让你进牢房去!”这些无良老板一旦因欠薪法办,在社会上的信用也就几乎丧失殆尽。这就难怪一些网友会说,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法规,可以解决当前经济领域许多尖锐矛盾。

  据报道,广州白云区石井镇宝盈鞋厂近600名工人走上黄石西路讨要欠薪,过往车辆被堵塞近两公里长。该厂拖欠工人5个月的工资,老板却逃跑了。 类似事件近年来并不鲜见,老板欠薪逃匿,直接造成大量工人生活困难,同时制造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杰明表示,95%以上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均是由于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而引发的。

  问题是现在出现欠薪,一般只是要求企业整改,对欠薪严重的企业处罚也不严厉,最多只是罚一点拖欠工资的补偿金。劳动保障部门并不是没有釆取措施,而是人家“死猪不怕开水烫”。早在2003年11月17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委员会就出台了一项严厉的措施,无论是北京的还是外地的劳务企业恶意欠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建委有权一票否决制把这些企业逐出本市建筑市场。这个严厉的措施应该说对欠薪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还是有它的局限性。比如一些外地建筑企业工程完工了,本来就准备撤走,你逐不逐出,对于他们来说也就没有起到威慑的作用,但如果能追究“拖欠工资罪”,显然就不一样了,你在与不在都可依法追究。广东省也实施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这个条例虽然为农民工兄们“讨薪”提供了新的法规,但欠薪的事还是不断,说到底,还是法律在清欠问题上仍然显得相当乏力,缺乏有力度的法规。

  目前《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行为仅规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有12项罪名,但没有一项罪名涉及到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不法经营者熟知法律的惩戒底线,对拖欠工资满不在乎,甚至转移财产,想法设法逃避和阻挠执法行为。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职工非法占有企业财产达到2万元就构成犯罪,企业拖欠工资实质是侵占了劳动者私有财产,而且数额动辄达上百万、上千万,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强烈的反差现象,暴露出法律对弱者权益保护的缺位。因此说,立法也要针对现实而与时俱进,对恶意欠薪者必须加大惩罚力度,加重恶意欠薪者的成本。如果恶意欠薪不仅要坐牢,还要罚他个倾家荡产,还有谁敢欠薪?除非他是个傻瓜。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问题越拖越久,越难解决,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尽快在刑法中增设对欠薪者的刑事制裁措施,由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是社会所期待的,也是和谐社会之所需。

来源:金路公务员

  第[1]页 

查看更多课程>>>
 相关文章:
  • 公务员考试中几种典型数的拆分问题
  • 机械推理全面解析(一)—力学基础
  • 陕西汉中2008年考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 2008年公务员考试3月19日-5月15日时事政治
  • 2005年第21期半月谈时事政治
  • 06申论热点:关注社保四大问题 执政稳定观
  • 2006申论热点之水价改革材料分析
  • 公务员考前辅导班资料(申论笔记)
  •   精品课程推荐
    在线咨询: 咨询请点这里  咨询请点这里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项目合作 - 网站声明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考试论坛
    网讯教育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0619号.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提交.
    Copyright@2002-2008 www.edu6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