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驻村参与新农村建设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国当前城市离退休老干部群体情况和我国广大农村实际,现提出老干部驻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供中共中央老干局参考。
一、在交通相对发达、自然环境较好的镇乡,由镇乡组织村社干部对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谐的农户进行入户调查,着重调查农民住房情况、交际意愿,对有空房闲置而又愿意接纳老干部家庭的农户进行登记。
二、老干部管理部门调查离退休老干部情况,对身体健康、愿意自费到农村长期养老或短期、不定时到农村度假、且愿意与农民交往,利用自己知识、能力、资源促进农业发展、加速农村脱贫、帮助农民致富的老干部进行登记。
三、由老干部管理部门组织已登记的老干部到已登记的农户家中进行参观、座谈、聚会,双方在深入了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成对子。由农户为老干部提供食宿,老干部按实际消费水平交付农户现金。
四、将老干部养老、休闲、度假与了解农村实际、为农民提供知识、为农民传播信息结合起来,使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农民了解信息、提高能力、发展经济。
五、老干部管理部门定期电话了解、不定期实地看望驻村老干部情况,关心老干部的生活、关心老干部的情感、关心农户的发展。建议老干部每年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门汇报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动态一至二次。鼓励驻村老干部提出驻村新农村建设方案或对策。
六、对老干部在驻村过程中出现的老干部与农户或邻居关系不协调的情况,各村社、镇乡要认真调查提出改进意见。对实在无法调查解的,要终止老干部驻村活动或调整老干部驻村地点。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来源:金路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