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直党群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关于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人数
录用人数共计68名,其中: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12名(含中共山西省委巡视组3名)、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5名、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6名、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4名、中共山西省委党校18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6名、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1名、山西省作家协会1名、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2名、中国民主建国会山西省委1名、中国民主促进会山西省委1名、九三学社山西省委1名。
二、录用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5、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满18周岁(1987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
8、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以上)的应试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二)个性条件
1、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12名,含中共山西省委巡视组3名):
年龄30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文字综合及相关专项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9名,巡视机构工作人员3名;要求综合素质高,实际工作能力强;专业侧重于法律、经济、党建、中文等学科;能熟练运用现代办公设备。
2、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5名):
年龄30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的文秘值班人员5名。
3、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6名):
年龄35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机关工作人员6名。
4、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4名):
年龄30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的文秘工作人员4名。
5、中共山西省委党校(18名):
年龄30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文秘和行政管理人员13名、财会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人员3名;财会人员要求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毕业;计算机操作人员要求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应用等专业毕业;文秘和行政管理人员要求有较强的写作与管理能力。
6、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6名):
年龄30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了解人大制度理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从事文秘工作人员3名,应具有较强的写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