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教育
  会计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 报关员考试 保险代理人 营养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 物业管理
  教师资格考试 秘书资格考试 职业经理人 心理咨询师 外销员 物流师资格考试 礼仪培训
  翻译资格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 造价工程师 驾驶员培训 营销师 职业技能 论坛 公务员考试
首页 高考 大学 考研 MBA 成考 自考 民办大学 司法考试 公务员考试 计算机培训 英语培训 职业资格考试 网络课程入口
公务员考试培训
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大纲 |公务员报名 |公务员考试科目 |公务员考试试题 |公务员面试 |公务员考试用书 |公务员培训 |
  公务员考试辅导
  公务员考试排行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
 ·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
 ·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
 ·08国家公务员报考答疑...
 ·体检标准有变化乙肝病原...
 ·08国家公务员报考答疑...
 ·国家公务员保险制度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级别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
  公务员考试热点
职业资格考试培训
网讯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公务员报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网讯教育  2007-11-13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6年11月25日一天。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6年12月底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考试
  各招录机关将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招考职位上没有人员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或者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时,可以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将通过人事部网站公布。
  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也可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通过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将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体检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己细竦娜嗽敝性裼湃范ǎ谌耸虏客竟尽?
  特别提示:1、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总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事部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事部网站查询。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查看更多课程>>>
 相关文章:
  • 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
  •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 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
  •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
  • 公务员的任职原则及程序
  • 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制度
  •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级别
  •   精品课程推荐
    在线咨询: 咨询请点这里  咨询请点这里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广告联系 - 项目合作 - 网站声明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考试论坛
    网讯教育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0619号.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提交.
    Copyright@2002-2008 www.edu6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