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文件
中国企联培[2006] 1号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暨案例分析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于2006年3月20日全文发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重大举措,同时也标志着《劳动合同法》不久后将正式颁布。而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是在总结现有劳动合同政策和劳动合同管理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即将对劳动合同政策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将对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规范。为了帮助各企业、事业单位更准确理解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政策,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避免各种的劳动关系矛盾,更积极有效地处理各种劳动争议,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决定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七月七日至七月十三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分别举办第十四期和第十五期“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暨案例分析高级研修班。”研修班将结合《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相关内容,深入剖析近年在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从而提高各单位人事工作者预防和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的实际工作能力。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和选派相关人员参加, 研修班将为学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以及专家讲课课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专家
杨毅新处长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全国最资深劳动争议、劳动关系政策专家之一。从事劳动法制、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二十余年,直接制定、起草了大量现行的劳动法律政策,全面负责全国劳动政策执行和行政诉讼指导工作。全程参与了《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修改等工作。
韩智力主任 中国资深劳动法专家,劳动关系研究员,劳动关系委员会常务理事;世界500强部分企业的资深劳动关系顾问;中国国内最权威的劳动关系专家之一;先后为数百家中外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咨询、培训服务;曾为中外企业处理了近800起劳动争议案件。
二、研修对象
企业党委(支部)书记、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行政领导、工会主席、总经办、企管部、综合部、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仲裁员及相关人员等。
三、研修内容
(一)立法趋势
1、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起草的基本情况及与现行政策规定的区别联系;2、近期出台的劳动合同政策解读;3、对最新劳动争议处理政策的理解。4、对《劳动合同法》所规范的重点内容进行研讨; 5、分析《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对用人单位的影响;6、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最新立法动态。
(二)政策运用问题
1.建立辞退管理程序与预警系统以避免劳动争议; 2.企业在日常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误区);3.解除与终止劳动关系的区别与操作方法;4.辞退不能胜任工作、 违纪员工的实务技巧;5.开除、除名、辞退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问题;6.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与非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政策及执法尺度;7.违约金标准的制定依据;8.违约金和经济补偿的关系。如甲方违约,是否需要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和经济补偿;9.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的前提。如成立合资企业,成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等是否需要重新签订,新签劳动合同期限与原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10.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不辞而别的处理。对这样的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及法律依据。
(三)案例分析
1.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案例;2.因程序不合法而引起的争议案例;3.因一方主体变更而引起的争议案例;4.处理违纪员工而引起的争议案例;5.核心员工离职引起的争议案例;6.因社保缴费问题引起的争议案例;7.加班与薪酬问题引起的争议案例;8.其它劳动争议案例等。
(四)针对性答疑
四、研修时间和报名办法
第十四期 200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四川省成都市(6月16日全天报到)
第十五期 2006年7月7日至7月13日 安徽省黄山市(7月7日全天报到)
该培训长期进行,具体时间和培训地点可电话咨询:010-51704450
请参加研修的学员务必于每期开班前二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填好后传真或邮寄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参加此次研修的代表将由国资委直属机构中国联合会培训中心颁发《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免冠近照1寸照片两张,以备办理结业证书。
研修班报到的详细地点及乘车路线,收到报名回执后另行通知!
五、研修费用
研修费每人1600元(含学习费、通讯费、场地租用费、办证费等)。研修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或报到时交付现金。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银行汇款:
户 名: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中心
开 户 行:北京工行海淀支行四道口分理处
帐 号:0200049309024912940
电 话:(010)51704450
传 真:(010)51704239
联 系 人:安文霞 手机:13811447951
附件: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暨案例分析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二○○六年七月
抄送:中国企业联合会理事长、 副理事长及办公室
中国企联培训中心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六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