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情况,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的申报条件调整为:
(一)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今年的报名时间是5月18日。有关报考事宜请向当地劳动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咨询。
